她被3领导强邀洗鸳鸯浴,反抗时造成一死一伤,庭审被无罪释放
一个老老实实的农村女孩邓玉娇,却因为不愿意涉足社会这个大染缸而被再三强迫羞辱,反抗无效的她举起了手里的修脚刀,刺向那个让她觉得害怕的男人,却无意间造成了一死一伤。
当法律将要对邓玉娇进行严惩的时候,所有人却都开始称赞起来她的做法,称她为“贞洁烈女”。
她杀的到底是什么人?能够让大家都拍手说“杀得好”,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最后法庭又是根据什么判定邓玉娇无罪释放的呢?
【案件经过】
湖北巴东县,一个名叫邓玉娇的姑娘,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在这个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的地方,初中毕业后,她像许多村里的孩子一样,只能外出务工。
起初,邓玉娇找到了一家服装厂工作,但因为没有相关技能和经验,她只能从事流水线上简单的操作工作。尽管工作辛苦,她勤恳努力,但薪水却远远低于城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每天长时间的机械重复性劳动让她疲惫不堪,而微薄的收入也难以满足她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邓玉娇决定前往城市,她听说城市的工资要比农村高得多,也有更多的选择。然而,当她来到城市后,却发现这里并没有他们村里人说的那么好。
由于她只有初中毕业的学历,而城市的许多工作都要求有更高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她很难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只能继续从事一些体力劳动为生。
城市的竞争相比于村里来说,更加激烈,许多企业更愿意录用有经验和技能的员工,对于初出社会的邓玉娇来说,很难与其他有经验的求职者竞争。她发现自己找工作的时候困难重重,很多招聘单位拒绝了她的应聘请求。
城市的高昂生活成本也让邓玉娇感到压力倍增。她不得不在拮据的生活中艰难度日,省吃俭用,即使是这样,她却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的生计。
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出来打拼的决定,觉得自己或许永远无法适应这个陌生的城市。在工作的路上,邓玉娇也遇到过一些不公平待遇。
有些雇主明显对于农村来的求职者存在偏见,觉得他们不够精干,不值得投入培训。甚至有些人因为她的出生而嘲笑她,让她感到无地自容。
随着时间的推移,邓玉娇终于找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她听说了城市里的雄风宾馆招聘服务员,于是鼓起勇气前去应聘。
当时,她对这份工作充满期待,觉得这或许是个能够赚取更多收入的机会,于是她毅然决然地踏上了这个新的工作岗位。
雄风宾馆是家综合性娱乐中心,一楼是他们的“梦幻城”,主要提供洗浴、桑拿和娱乐服务。而二楼则是宾馆住宿区,为需要休息的客人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邓玉娇被分配到了二楼,成为了这个区域的服务员。
她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洗住宿客人使用过的床单、被套,以及洗浴中心客人换下的浴巾和浴衣。
在雄风宾馆工作期间,邓玉娇见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人,也逐渐认识到了社会的复杂性。虽然她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会犯许多错误,但是她都会积极改正。
就在一个晚上,雄风宾馆接待了三位官员的到访,他们分别是野三关招商办公室的主任邓贵大、农业服务中心的副主任黄德智,以及他们的同事。
当三人踏入宾馆时,经理亲自介绍了三名按摩师给他们选择。按摩结束后,他们又决定请三位修脚师,正当他们讨论等会去哪里潇洒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从门口路过的邓玉娇。
一瞬间,邓玉娇清纯的模样瞬间吸引到了邓贵大。邓贵大混迹官场多年,什么样的女人都见过,但是却从来没有看到过像邓玉娇这样的小白花。
迷迷糊糊之中,他跟随着邓玉娇来到了休息室,黄志德两人看到后瞬间明白了邓贵大的意思,也笑嘻嘻地跟随他走了过去。
邓玉娇正在收拾东西却突然被人拉住了手,她回过头赶紧撤回自己的手,可是邓贵大却紧紧的拉着她说道:“美女,你们有没有什么服务啊,陪哥哥们一起洗个澡啊。”
邓玉娇一瞬间就明白了,赶忙说道:“我就是一个服务员,我们,我们没有这个服务的。”
邓贵大看到跟着来的两个人,觉得自己的面子挂不住,有些生气的拿出一沓钱甩给邓玉娇,说:“怎么,看不上哥哥啊,不就是要钱吗,只要你陪哥哥,多少钱,开个价”
邓玉娇眼看挣脱不开,态度也强硬了:“你看看自己的年龄,都可以当我爸了,能不能不要这样?我们这里是正式场合,你自重点。”
邓贵大瞬间满脸通红,他没想到竟然还会有人如此说他,官场上哪个不是对他又追又捧的,他一生气,直接将邓玉娇摔在休息室的床上,就准备霸王硬上弓。
他认为,女人嘛,不听话睡一觉就好了。邓玉娇无助地反抗,周围的人却都默默地走了出去,只留下他们两个人。邓玉娇的尖叫声显得很是凄惨,她挣脱不开,只能拿起手边的修脚刀,想要保护自己。
但是她却在一片混乱之中刺伤了邓贵大,惨叫声之后,黄志德两人冲进休息室,看到邓贵大已经倒在血泊中,便想上前制止邓玉娇,而慌乱中,邓玉娇再次刺伤黄志德。
宾馆里乱作一团,很快就有人报了警,警方赶到之后逮捕了邓玉娇,而邓贵大却在就医途中不治身亡。
邓玉娇却被警方指控故意伤害罪,从而面临着刑事处罚。在审判的过程中,邓玉娇的防卫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而她也将面临着法院对于她防卫过当的惩罚。
随着法院的审理,这起案件也在公众的面前报道了出来,于是一时间网络上议论纷纷,其中很多人都是对邓玉娇的处境打抱不平。
“他们是官儿,把官儿杀了,法院管你那么多呢。就得判刑”“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又是防卫过当,人家马上都把她衣服脱了,难道就等着他们把衣服脱完,办完事儿,再防卫?”
网络上一时间群情激荡,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法院开启了对这起案件的第二轮审判,在第二轮审判中,邓玉娇接受了精神鉴定,最终鉴定为双向情感障碍,最终在法院进行了详细的细节调查和取证之后,邓玉娇被改判为无罪。
【以案释法】
邓玉娇虽然受到了邓贵大和黄德智的骚扰,但她在反击过程中使用修脚刀刺伤了他们,导致邓贵大死亡,这部分行为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即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防卫过当,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中提及邓玉娇被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这意味着她在犯罪行为时具有一定程度的精神障碍,可能对其判决和处罚产生影响。
邓玉娇经过鉴定精神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她做出这样的举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条规定:患有精神疾病,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疾病、精神障碍等情况,对犯罪行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的,对其判处刑事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邓玉娇在雄风宾馆遭遇性骚扰和侵犯时,她是否有合法的防卫权利?
根据中国的法律,公民在面对非法侵害时,有权利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在邓玉娇遭受性骚扰和侵犯时,她拒绝了黄德智的无礼要求,并试图离开包间,但遭到了推搡和侮辱。
这时,邓玉娇用手中的修脚刀采取了反击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的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侵害。
然而,法院认定邓玉娇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根据中国的法律,公民有权利采取防卫行为,但防卫行为应当符合必要性原则,即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
在邓玉娇的情况下,她在遭受侮辱和推搡后使用修脚刀进行反击,导致黄德智和邓贵大受伤,后者甚至死亡。
尽管邓玉娇的防卫行为可以理解为是为了保护自己,但法院认定其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然而,鉴于邓玉娇的心理障碍和防卫行为的原因,法院最终判决她免于刑事处罚。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邓玉娇的当时所处的环境和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虽然邓玉娇的行为构成了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罪,但法院综合考虑到她的精神状态和初次犯罪的情况,决定免除她的刑事责任。
【案件解析】
在这起案件中,邓玉娇作为一个来自农村的年轻女孩,本来是想要在城市中工作以获得更好的生活。但是却在一次防卫过当的反击中,意外地刺伤了一名高官,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此案的审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这起案件其实也是一起典型的“到底怎么才算正当防卫”的案件。
在遇到险境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到底怎么防卫才算是正当防卫?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
法律应该对正当防卫有明确的界定,详细的规定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什么又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没有明确的界定,那么公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到底该怎么办?怎么做才是正常的,才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