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现阶段外国人来华申办签证邀请函工作指南
事项名称 |
湖南省现阶段外国人来华申办签证邀请函 |
邀请范围 |
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交流访问活动确有必要来华人员,在申办签证时,如我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提供地方政府出具的签证邀请函,可由邀请单位向我省外事办、省商务厅及各市州外事办提出申请。 |
申报范围 |
省直单位和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及个人提交至省外事办或省商务厅办理,各市州所辖单位、个人和在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提交至市州外事办办理。 |
审发单位 |
省外事办、省商务厅、各市(州)外事办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注册。申请单位按网办地址(https://invite.hnhere.cn/)在互联网上申请注册,按操作步骤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二)受理核实。注册成功后,将邀请的相关资料(详见清单)逐一上传至注册系统中等待受理、审核。审发单位对申请单位上传的资料进行受理核实,符合申请要求的由各审发单位审签。如资料不齐或填写错误等问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充和完善。 (三)结果反馈。各审发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签发“邀请函”。审发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在注册系统中直接反馈到申请单位,邀请函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即可。 (四)线下申报请到各审发单位递交材料。 |
申办资料 |
基本材料 (一)申办公函。(申办主体为法人单位的需用单位函头纸行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邀请单位和被邀请外国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来华事由、双方关系及费用来源等。) (二)《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后生成;线下申报请参考附件1) (三) 申请单位简介。(个人申请无需提供) (四) 授权承诺书。(参考附件2。个人申请无需提供) (五)被邀请外国人员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注意: (六) 如被邀请外国人在非国籍国申办来华签证,需提供居住国的居留证明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等。 (七) 如被邀请外国人是首次入境中国,需提供所在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它材料 申办商务类签证(M类) (一) 邀请单位资质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纳税记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等) (二) 被邀请外国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三) 业务关系证明。(包括往来合同、进出口单据、海关进出口提单、信用证、往来邮件、信函等) (四) 在华日程安排。 (五) 其它材料。 申办访问类签证(F类) (一) 被邀请外国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二) 往来关系证明。(从事交流、访问、考察和培训等活动的,需提供相关合作交流项目等文件) (三) 其它材料。 申办短期居留停留签证(Q类) (一)来华进行探亲、结婚、遗产继承等私人事务的,需提供邀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二)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往来文件、信函和邮件记录等) (三)其它材料。 |
办理期限 |
4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此项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线上系统:24小时受理 线下窗口: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地点:湖南省外事综合服务大厅(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3楼) 咨询电话: 领事服务部 0731-81122446 湖南省商务厅 0731-82287214 衡阳市外办 0734-8853375 株洲市外办 0731-28682067 邵阳市外办 0739-5453903 张家界市外办 0744-8222165 |